这是二零一一的夏末。阳光与雨一直在交替,一直在交替。
时间短得猝然。
新的学期要开始了,成了诡异学科的新代女大学生,连学长都比我小三岁。
仿佛活了一圈又回去。
有一些人还在联系,而另一些,永远不了。
世事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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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二零一一的夏末。阳光与雨一直在交替,一直在交替。
时间短得猝然。
新的学期要开始了,成了诡异学科的新代女大学生,连学长都比我小三岁。
仿佛活了一圈又回去。
有一些人还在联系,而另一些,永远不了。
世事如常。
有些故事写出来,永远不会是它本来在脑海里的样子。
会做出这样那样的妥协,最后发现它变调了。
虚构的东西,最容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。
于是,我原以为记忆是最稳当的保存方式,甚至可以历久弥新。
白里一点红,分分明明的事,每次想起来,红得更鲜。
谁叫我今天才知道,细微末节的偏差,总是存在的。
你的小宝贝在草地上穿得是什么颜色的衣服?
我已经想不起来了。
虽然我一直没有搞清楚你确切的岁数。
重要吗?
总之,放在一起过吧。
反正也就差两天。
我们都生日快乐。
今天,我也是一个人。
坐在公寓的地板上,
听得歌是《如果这就是爱》。
如果这就是爱,
接下去的几十年,
也不要叫我忘怀。
我和胖子在MSN上一起回到了两千零五年的夏天。
他一直在网线的那一头,
而我在这里。
一起做一件事,
怀念你。
终于,他不再怨我。
所以说,时间是良药。
处红难道还能历久弥新?
私以为年岁久了一样是墙头一抹蚊血。
有好东西原本就不是这个糟蹋法。
你用错了去处,才招致来也成疯去也成风。
怨不得别人。
不自爱,没人爱。